关于开展心理育人工作系列培训的通知

为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 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相关要求,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近期邀请校内外专家为心理育人相关队伍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工作,增强全员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心理危机识别和预防能力,提升心理育人工作实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一、培训安排

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

培训形式

主讲人

班级

心理委员

10月20日

(周五)19:00

地点:教三C201、202

主题:心理委员工作艺术—助人的基本结构与方法

田宝伟

宿舍长

1025日

(周三)18:30

地点:教三C201、202

主题:和谐寝室 快乐同住

张 平

辅导员

班主任

1030日

(周一)12:30

地点:教一12阶梯

主题: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史海松

班级

心理委员

11月1日

(周三)19:00

地点:教三C201、202

主题:执光同行:心理委员角色的多重视角

余小霞

新入职辅导员

11月3日

(周五)14:00

地点:教二429(智慧教室)

主题:家校沟通的方法与技巧

许玉萍

研究生

导师*

11月4日

(周六)上午

地点:主D260

主题:抑郁情绪的识别与处理

回龙观医院专家

后勤宿管

保安队伍

11月初

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另行通知

主题:大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发现

刘海娟

备注:标记*的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的通知为准。


二、培训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应人员参加培训。其中,心理委员培训作为心理委员评优工作的重要参考,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