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方案

校直各单位、各位老师、同学们: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教职员工正常开学的通知》的工作安排,2月16日学校教职员工正常开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学办公的相关要求及当前学生处员工现实情况,学生处将综合采取弹性工作、错峰上班、网络办公等方式,以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流动,确保校园安全。

现将面向师生的部分相关业务办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业 务 办 理 流 程

智慧教室使用申请


1.使用者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发起申请;

2.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3.教务处、学生处审批;

4.交付使用。

学生心理咨询预约


1.在线填写《学生心理咨询预约表》并提交;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登记审核;

3.心理中心协调安排具体对接的咨询师,确定咨询时间,安排咨询。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通过心理热线(61773111)及“华电心理”微信公众号网上预约咨询的方式开展工作。中心教师轮流值班接听心理热线,根据网上预约情况合理安排咨询师,线上开展个案咨询和团体辅导等工作。

就业报到证改派


1.学生将报到证改派申请材料(详见http://job.ncepu.edu.cn/news/view/aid/155393/tag/cyxz)连同本人身份证照片和收件人、收件人手机号、收件地址等信息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jyzdzx@ncepu.edu.cn),并在疫情解除后将材料原件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2.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材料在北京市就业平台填写改派信息;

3.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改派信息后,就业指导中心打印申请单并盖章;

4.由政务大厅根据申请单将新办理的报到证邮寄给申请人。

户口改迁


1.学生将户口改迁申请材料(详见http://job.ncepu.edu.cn/news/view/aid/137061/tag/cyxz)连同本人身份证照片和收件人、收件人手机号、收件地址等信息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jyzdzx@ncepu.edu.cn);

2.就业指导中心收到材料后打印盖章,发送给北京市教委;

3.待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将材料邮寄给申请人。

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


1.学生将报到证遗失说明连同本人身份证照片和收件人、收件人手机号、收件地址等信息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jyzdzx@ncepu.edu.cn);

2.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材料在北京市就业平台填写遗失信息后打印申请单并盖章;

3.发送电子版材料给教委,教委审核通过后将材料邮寄给申请人。

就业报到证办理邮寄


2020届毕业生开始办理报到证时间,需根据春季毕业典礼时间确定。

1.学生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job.ncepu.edu.cn)中填报就业方案,并将收件人、收件人手机号、收件地址信息汇总给学院辅导员;

2.学院辅导员审核就业方案并将收件信息上报;

3.就业指导中心在北京市就业平台维护报到证信息,等待教委审核通过后,将办理的报到证邮寄给学生。

就业协议、就业推荐表盖章


1.学生通过快递等形式将材料邮寄给辅导员;

2.辅导员到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3.辅导员将盖章后材料邮寄给学生。

本科生各类奖助勤补发放

1.学生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请;

2.学院审核推荐;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提交财务处,财务处发放资金。

预定兵学生政治审查

上级征兵部门下达预定兵通知后,由学校武装部通知各学院及学生本人。

1.预定兵学生网上填报、生成表格。通过“全国征兵网”完善、确认个人信息,生成《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

2.预定兵学生准备其他政审材料。除网上填报的信息表外,还需准备《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所在学校(单位)调查证明材料》、《网上比对登记表》、《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政审谈话笔录》。准备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入团(党)志愿书原件;

3.上交政审材料。预定兵学生将所有政审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学校武装部联系人,由学校武装部完成后续审核审签和报送相关部门等工作。

定兵学生离校手续审批

接到上级部门定兵通知后,由武装部通知各学院及学生本人。

1.定兵学生填报信息并完成申请。定兵学生需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入伍学生离校通知书业务”填报信息并提出申请;

2.相关部门审签。分别由学校武装部、所在学院、教务处、财务处、后勤集团、保卫处、资助中心、校团委、图书馆、校医院和体育教学部完成线上审批。

二、来 校 办 公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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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如有需要到岗办理的业务,请提前与当日到校办公老师电话预约,确定业务办理相关事宜。

 

三、注 意 事 项

来校办公人员一人一间办公室。在学校公共场合一律戴口罩,见面不握手,相互之间不串门,尽量减少人员接触,避免产生交叉感染。